“熊孩子的背后果然有熊家长!”湖南娄底,8岁男孩故意将5岁幼童推进水池,事后男孩家属态度恶劣,扬言:“我家里有两个律师,无惧打官司!”网友:如果是我,直接在家长群,小区群,在家附近循环播放,以后不会有人和他玩的,也不用打官司!

(来源:河南乡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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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8岁男孩拉着5岁的幼童来到桥上,突然抱起幼童想把他从桥上扔下去!

幼童吓得哇哇大叫,紧紧抓住栏杆。但男孩觉得这样更有意思,强行把幼童推到栏杆外侧。

幼童害怕自己要掉下去,用手抓着栏杆,想要爬回去。

但男孩却打了他几个巴掌,然后推他的脑袋,掰开他的手臂,将幼童推了下去…

这一幕看得人揪心不已,还好水池的水不深,幼童被推下后扑腾几下站了起来。

而幼童家长把这事情发到网上,他说:“我小孩多次反抗无果,他掰开小孩的手,使他从将近三米高的位置跌落水池内,且后续不允许小孩上岸,并多次用脚踢,迫使小孩无法上岸,在水池内长达半个小时,庆幸水池水不深,庆幸不是头着地,这是赤裸裸的谋杀!事后八岁男孩家长态度恶劣,扬言家里有两个律师,无惧打官司!老百姓的公道到哪里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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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男孩家长有没有想过万一人家不跟你打官司呢?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你擅长雄辩,他擅长砍柴!

也有网友说,这家长有远见!家里两个律师是准备今后给儿子打官司的!这样惯着迟早有大祸!

还有网友说,这男孩骨子里就是坏!这样的孩子如果再不教育扳正,以后一定会让家里赔光所有的!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8 岁男孩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但他未成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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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无法追究男孩的法律责任,但监护人要承担监护责任!

虽然监护人不需要为小孩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小孩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小孩犯法并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种事情,正常的家长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孩子的错误,主动赔礼道歉。像这么嚣张的,我真的是没见过,这种人当律师,也是一种悲哀!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