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热用户:

根据《晋中市城市集中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集中供热实行交费供热,请您于规定时间内缴纳热费,以确保您能正常享受供热服务。
本年度热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未交费的,自逾期之日(即:11月1日)起,每日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以上,经催告拒不交纳热费和违约金的,我公司可以限制或者中止供热,并依法追缴拖欠的热费和违约金。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山西昔阳裕丰供热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1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