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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然禀赋不同,各地的风土人情也有差异,所以,多样性便构成了社会的固有特征。如孟子所言,“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认识到社会的多样性,是善治的重要开端。

不过,人类历史上,有些政治人物或思想家,或是出于对不平等的极度憎恶,或是出于对政治乌托邦的迷恋,总有一种抹平差异、对社会“整齐划一”的冲动。这类举动鲜不酿成苦果。

对于柏拉图追求“城邦划一”的想法,亚里士多德批评道,“某种程度的划一,无论在家庭或在城邦,都是必要的;但完全的划一却是不必要的。一个城邦,执意趋向划一而达到某种程度时,将不再成为一个城邦;或者虽然没有达到归于消亡的程度,还奄奄一息地弥留为一个城邦,实际上已经变为一个劣等而失去本来意义的城邦。”(《政治学》,第55页)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高举平等旗帜的革命者曾试图抹平旧制度,与传统作彻底的决裂。对此,埃德蒙·柏克评论道,“那些试图消除差异的人,永远都无法实现平等。在由形形色色不同阶层的公民组成的所有社会中,有些阶层必然居于最上层。因此,那些平等主义者,只是改变和扭曲了事物天然的秩序。”(《法国大革命反思录》,第83页)

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尤为推崇“多样性”的价值。他在剖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计划时,曾犀利地指出,“参差多样,对幸福来讲是命脉,在乌托邦中几乎丝毫见不到。这点是一切计划性社会制度的缺陷,空想的制度如此,现实的也一样。”(《西方哲学史》下卷,第40页)。原话的前半句,“Diversity is essential to happiness”,作家王小波有一个更雅致、流传更广的译法,“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沉默的大多数》,第22页)

颇值一提的是,明朝政治家吕坤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在孟子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对那种不顾事物的多样性、动辄“一刀切”的做法予以严厉批评,“不齐,天之道也,数之自然也。故万物生于不齐,而死于齐。而世之任情厌事者,乃欲一切齐之,是益以甚其不齐者也。夫不齐其不齐,则简而易治;齐其不齐,则乱而多端。”(《呻吟语》,第279-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