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威胁辞退,劳动者仅以录音可以仲裁吗?
「法律解答」
可以仲裁,但有法律风险。
笔者经手的案件中,有不少劳动者拿着与用人单位HR、领导的录音欲图证明自己被口头违法辞退。然而,通过结合录音上下文的内容以及双方事后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来分析,劳动者想要主张违法解除一般而言恐难以支持。
理由在于协商谈判与明确作出意思表示并非同一回事。
言语中附带威胁是一种常用的谈判方式,迫使令一方妥协以争取更为有利的结果,有些方式较为直接,有些方式较为隐晦。前者容易引起争议,此时就要结合事后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其他证据来判断,用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譬如用人单位暗含威胁,实质存在“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此时,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更为适宜。
譬如用人单位事后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交接,停止发放工资报酬、终止缴纳社保,此时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单纯的以录音作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有不被支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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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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