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又可以省下一笔贷款了!本月起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非自筹模式试行!再也不用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减轻了大家的资金压力。
办理“商转公”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操作?楼叔给大家解读一下:
NO. 1|壹
商业贷款有必要转成公积金贷款吗?楼叔给大家算一笔账。以商贷首套利率3.45%为例,公积金贷款首套5年以上利率为2.85%,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剩余贷款60万元、期限30年。
“商转公”后,公积金贷款首月月供比商业贷款减少300元,30年节省54150.55元。
对于贷款额度少或年限短的人来说,节省个一两万看着貌似意义不大,但是苍蝇腿也是肉,能省多少是多少!那么申请“商转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重点需具备两大条件:已取得《不动产证书》和在宝鸡本地缴纳公积金(异地缴纳不可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①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仍正常缴存的;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④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⑤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⑥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⑦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⑧能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2.属于宝鸡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且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尚未结清。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办理;配偶在异地缴存的余额、基数、额度均不纳入计算;
3.该套个人商业按揭贷款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能以此套住房作为抵押物,且此套住房产权明晰,仅有原商业贷款银行设定的抵押权登记,不存在设定其他抵押事项、设定居住权、被查封、保全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4.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共有产权人,以共有产权人申请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须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配偶;
5.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存在共同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须为借款人的配偶,但房屋所有权人单独所有,其父母在原商贷借款合同中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可选择自筹模式办理,其他情况不在受理范围。转为公积金贷款时,存在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应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
6.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存在担保人的,将重新审核,借款人及配偶须共同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转公贷款不设担保人;
7.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开具了《商转公审批单》的,须在受理通知书开具3个月内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重复受理。
NO. 2|贰
目前我市支持“商转公”贷款自筹和非自筹两种模式办理。
以自筹模式办理:
贷款审批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账户。
需提供资料:
1.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2.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剩余住房贷款证明及还款凭证或一次性还款流水;
3.《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4.借款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心受托银行可自选)。
以非自筹模式办理: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原商贷银行同意的,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发放至原商贷银行,用于一次性提前结清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随后注销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抵押登记,仅保留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
需提供资料:
1.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2.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个人近期6个月还款明细(不足6个月提供近期所有还款明细)并注明贷款余额;
3.《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4.借款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与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一致,适用受托银行随后公布);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除了以上两种模式需要提供的资料,还需要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等公共材料原件。
NO. 3|叁
目前有13所银行支持自筹模式,10所银行支持非自筹模式。其中支持非自筹模式的合作银行目前有: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长安、邮储、兴业、中信、光大、恒丰。
“商转公”的贷款期限是否受限制?
不受原商贷期限的限制,贷款期限重新计算,但不得超过房屋剩余使用年限。最短不得低于1年,最长期限为30年。实际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商转公”的贷款额度如何界定?
“商转公”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积金中心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计算且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的拟转贷余额(取万元以上整数)。
比如,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属于双职工缴存,最高可贷60万,但经核算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的拟转贷余额仅有55万,故“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为55万。
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怎么办?
这个不用担心,目前宝鸡公积金中心已经开通灵活缴纳公积金。个人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商转公”,具体额度需要审核后再定。
目前个人灵活缴存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由本人自行申报,应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最低不得低于宝鸡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宝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灵活选择。
具体办理流程大家可以拨打宝鸡公积金中心电话0917-3901701进行咨询。
虽说“商转公”还有一些房本、本地缴存的限制,但整体来说已经宽松许多,如果有条件还是选择“商转公”非自筹模式,可以节省不少开支。
以上为正文,宝鸡新楼市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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