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来源 | @微博、@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近日,一则#15元外卖与照片不符起诉获赔500元#话题冲上热搜,引起热议!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据了解,小潘是重庆市江津区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2024年4月,小潘在一家烧烤店下单点餐,消费金额为31元,订单中包含一份15元的鱼香肉丝。
收到餐食后,小潘发现菜品内容虽多了两个菜花和一根香肠,但额外的食材几乎占据了整个菜品的大部分位置,原本应是“主角”的鱼香肉丝,在这份餐食中却成了“配角”。这与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严重不符。
小潘与烧烤店老板取得联系要求赔偿被拒绝,小潘认为烧烤店构成欺诈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潘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据此,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故认定为5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消费保平台,也收到很多消费者投诉“外卖与宣传图片不符”。
蒋先生找到消费保发起投诉称自己在外卖平台下单了一束鲜花,发现花的实际包装材料与图片不符并且花有几朵都没有开,蒋先生要求退款及改善服务。目前该投诉蒋先生反馈已解决。
刘女士则称自己在外卖平台下单了一份酸奶碗,到货后发现商品与图片不符合,内容物不是车厘子,也比图片少了一圈,蓝莓均为很次品质,刘女士要求赔偿。目前该投诉刘女士反馈已解决并表示满意。
01
网友热评
您怎么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