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执法救援队伍依法履职能力,10月10日下午,灵武法院邀请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五家单位共计50人旁听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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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陈某某和李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正式开庭审理。

“被告人陈某某和李某某在装卸货物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规操作导致焦某某不幸身亡……”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着起诉书,旁听人员认真聆听案件详情,紧跟法庭审理进程,深入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安全生产都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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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依法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陈述等审理环节,被告人陈某某和李某某对其在作业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焦某某不幸身亡的事实供认不讳。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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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发生了,真的一定要重视生产安全,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降低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保持警醒,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依法办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安全生产事关生命安全,必须警钟长鸣。此次公开庭审既是面向内部的“示范课”,也是面向干部职工的“法治课”,体现了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安全生产的责任担当。下一步,灵武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聚焦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庭审旁听和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