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0月3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原则上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对象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及补助标准

(一)2025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二)困难群体缴费补助标准

1.城乡特困人员(指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残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全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财政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牧区易致贫返贫监测人口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18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

上述人员全部实行先全额缴费后资助的政策,如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期

1.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蒙速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办理参保登记,进行参保登记时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

2.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

三、参保缴费期及待遇享受期

(一)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实行预缴费制度,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集中缴费期

(二)待遇等待期设置

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三)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1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执行待遇等待期相关规定。

按照乌兰察布市要求,各地要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低收入人口(城乡低保户及脱贫监测人口)2025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低收入人口缴费之日后入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缴费之日前本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四、缴费方式

2025年城乡居民缴费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可使用税务部门的手机缴费小程序、蒙速办、支付宝、内蒙古税务手机APP进行自主缴费,如在本地属首次参保登记的或信息不完整无法缴费的,可经医保经办机构维护信息后再通过税务缴费终端进行缴费;也可到丰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税务窗口进行线下缴费。

微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推荐):

打开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我要缴费----输入办理对象的身份证号、姓名、电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下一步----确定----自主缴费----缴费年度2025(系统默认)----应缴费金额400元----提交----确认缴费----允许----确认并支付----立即支付----选择支付方式----输入支付密码。

五、退费规定

缴费人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因重复缴费或死亡的可按税务部门的程序申请退费,2025年1月1日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发生的上述行为将不予退费。其他有关退费情形、转移接续等经办操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内医保发[202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如在缴费过程中出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不符;需要修改变更的或者因病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或者需要做停保处理的;可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到以下任意一个网点均可办理。

丰 镇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9日

来源:丰镇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