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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银行

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邯郸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要求,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范围

(一)我行已发放的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用途为购买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购买商铺或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贷款。

调整规则

(一)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统一批量调整为-30BP。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进行调整。

(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客户需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再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逾期欠息及不良贷款,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调整。

利率调整方式

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的方式。如您有以发放新贷款置换原按揭贷款的需求,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

(一)对属于上述“二、(一)”情况的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二)对属于上述“二、(三)(四)”情况的客户,可通过线下渠道联系经办机构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含当日)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我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贷款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三)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一)10月25日后,您可登陆邯郸银行手机银行APP在“我的贷款”中查询您的按揭贷款利率,确认您的房贷利率是否已经调整。如未调整但满足本次批量调整条件的,可联系经办机构,通过线下渠道申请调整。

(二)如您对10月25日集中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10月25日前或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三)我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四)为落实人民银行便捷借款人导向,符合10月25日批量调整条件的借款人无需重签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六)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或致电我行客服咨询,客服电话4000196368。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和支持!

邯郸银行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