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津警方

原标题:小案不小办 为民大情怀

盐津公安

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秉持“群众事无小事”原则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提升人民幸福感、满意度!

2024年10月13日,盐津县公安局查处2起诈骗案,为2位被骗摊贩各挽回损失90元。

2024年10月13日12时许,盐津县公安局盐井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个男子拿100元找我买菜,我找零90元给他后,他钱没给我就跑了,请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现场了解,发现同在菜市场卖卤肉的王女士也被一陌生男子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了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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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并迅速锁定嫌疑人,发现嫌疑人已潜逃至绥江,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绥江开展抓捕工作。于2024年10月13日18时,在绥江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抓获,2人对自己“以整换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已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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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办案民警 将被骗现金返还给当事人。

办案民警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的特点,专挑农贸市场、集市上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作案,使用“以整找零”的手段骗取财物。市民朋友们使用现金交易时,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务必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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