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刘秀云申请其位于 大荔县城关街道办渠西2巷2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0 月11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0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

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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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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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认定公告

根据(陕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3号)和(荔政函〔2023〕178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对张高阳、张小姬申请其位于大荔县城关街道办崔家巷50号(原崔家巷41号)的不动产,初步进行了实地调查,开展了规划现状认定。该不动产权属清楚、原则上可以保留,现就规划现状认定内容予以公示。本公示自2024年 10 月 11日起,公示期间,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需要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0 月 30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对该宗不动产现状内容予以规划认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3-3261039

附件:1.大荔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2.不动产现状影像资料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

大荔县不动产历史

遗留问题项目规划现状内容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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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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