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栾川法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场观摩、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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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现场严肃庄重,庭审程序规范有序。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思。鉴于该案具体情况,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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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结束后,在会议室召开刑事审判庭审观摩座谈会,栾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涛,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红涛,栾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道川以及栾川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评议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文书质量等展开评议,认为此次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有序,当事人意见表达充分,法官焦点归纳全面准确,事实调查深入细致,同时从案件审查、庭审节奏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在互学、互评、互议中提升能力素质,持续有效提升刑事庭审实质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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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就如何完成高质量庭审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徐昕彤)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