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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对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因擅自堆放危险废物,罚款陆拾万柒仟伍佰元(60.75万元)。

2024年7月3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对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压滤车间西侧堆放压滤车间产生的污泥PBS生产装置南侧、厂区南围墙下堆放PBS不合格品,且污泥与不合格品存在一定程度的渗漏和遗撒。查阅排污许可证等资料,污泥及PBS不合格品为危险废物。系擅自堆放危险废物。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对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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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7000万美元。其中泛亚能源有限公司为香港投资公司,以货币出资59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5%,聚碳氧联新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是国内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10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5%。主要从事可降解聚酯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建设3万吨/年PBAT/PBS、1万吨/年丁二酸/丁二酸酐项目,生产规模为:PBAT/PBS生产能力3万吨/年,丁二酸/丁二酸酐生产能力1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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