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敦煌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程付款而产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年9月,省内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敦煌市某建筑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敦煌市某建筑企业承包省内某建设工程公司在敦煌市某工程,工程造价7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敦煌市某建筑企业积极投入施工,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现工程完工后已投入使用多年,但省内某建设工程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下剩工程款一直拖欠未给付,敦煌市某建筑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

近年来,敦煌法院持续关注涉企类案件,不断为切实保障企业权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承办法官对此案高度重视,为妥善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后,积极组织调解,面对当事人的各种推脱,都耐心应对,细致剖析原告诉求,努力劝解被告配合调解,为将矛盾彻底化解,还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施工地点,现场勘查,实地测量,确定实际施工面积以及被告已付工程款金额,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表示愿意互相谦让,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均向法官表示,虽然在索要工程款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在法院的调解下案件已得到了圆满解决,感谢法官为化解纠纷做出的努力。(董志豪)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