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件经过
• 2024年10月19日,江苏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景区,4名初中生因贪玩翻越挡浪墙进入江边临水区域,涨潮后被困。路人发现后联系救援队和景区,多部门组织搜救,但因涨潮水浪大,救援队和救生员起初不敢下水,导致救援时机延误,最终2人获救,2人失联。10月21日,当地出动大量救援力量,但因大潮汛,仍有1人死亡,1人失联目击者指责救援队未及时救人。
2. 法律分析
• 景区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相关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包括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未向旅游者开放的区域、设施等。在本事件中,景区可能存在对未开放区域警示不足的问题,如果能证明景区没有尽到合理的警示义务,景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救援队责任
• 从一般法律原则来看,救援队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虽然当时水浪大、救援条件困难,但如果能证明救援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救援延误,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然而,根据网友的分析,当时是大潮汛,救生员没有专业设备下水可能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这种情况下,救援队的行为可能属于在合理风险评估下的谨慎决策,难以认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 家长责任
•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在本事件中,4名初中生贪玩导致被困,家长可能存在对孩子教育和监管不力的情况。如果孩子的伤亡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家长自身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损失。
3. 总结
• 本事件中,景区可能因警示不足存在民事赔偿责任风险,救援队在现有证据下难以认定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家长可能因监护不力承担一定后果。事件最终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提醒各方应加强安全防范和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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