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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2村通知 400元医保由村集体统一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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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厝村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参保工作通知

各位村民:

关于榕城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参保工作通知事项:

一、2025年度个人缴费为400元。(费用由村集体统一缴费办理,不享受此次村集体经济购买医保人群:1、寄户人员。2、2024年10月20日前有事实婚姻外嫁女,户口无迁出人员。)

二、在 2024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未办理入户的人员,必须办理入户后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请尽快到派出所办理入户后带户口簿到村委会登记参保。

三、在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需入户后带户口簿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中途参保,其中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其出生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超过6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中途参保需自行缴费,自行到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到村委会报销)

四、请各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带户口簿原件到村委会核对参保家庭成员人数信息并签名。

五、在 2025年度正常缴费人员未参保的无法进行中途参保,在规定日期内未到村委会进行登记,若有遗漏的,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何厝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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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登记通知

各位村民:

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我村户籍人口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村集体出资统一缴交。请我村今年新增结婚迁入及出生入户等未到村登记医疗保险的人口,持户口簿到村登记参加2025年度医疗保险,新增登记参加医疗保险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逾期未到村登记者自误。如村民在榕城区以外参加医保或参加职工医保,不能在本村重复参保。如职工医保已停保,请到村登记恢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停保未到村登记恢复自误

特此通知

夏桥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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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羡慕“ 别人村” 的一天

来源:梅云街道夏桥村阳光村务、梅云街道何厝村阳光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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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这个重要工程在澄华中学举行启动仪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走进乡村教育活动(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学员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0月10日上午,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韩山师范学院承办、汕头市教育局、澄海区和濠江区教育局协办的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走进乡村教育活动在汕头市澄海澄华中学启动。韩山师范学院副校长、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黄景忠,汕头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溅波,澄海区教育局党组书记谢雪霞,澄海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廖世雄,濠江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黄文秉,澄海区、濠江区教育局和教师发展中心有关同志,送教团队教师代表等出席了启动仪式。澄海区班主任教师、少先队教师工作室全体成员,区中小学班主任代表近100人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由韩山师范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增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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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上,韩山师范学院副校长、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黄景忠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是广东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组织省级学员走进乡村教育活动,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推动新时代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王溅波副局长代表汕头市教育局致欢迎辞,感谢项目办公室和韩山师范学院领导的整体谋划和统筹安排,感谢送教团队老师的精心构思和悉心指导。他表示汕头市教育局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省级培养学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希望全市教师珍惜机会,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汲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并将所学所得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动力,为提升我市教育质量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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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后,举办师德教育专题讲座,由佛山市南海区石英实验学校李天秀老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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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学员走进乡村教育活动,不仅为老师们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给老师们带来了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也为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了新视野、新支撑。相信老师们会带着专家们的“金钥匙”去开启新课程新教材背景下的教育教学之门,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助推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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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这个范围内林木将被采伐 涉及这些乡里~

汕头市澄海区林木采伐公示(2024年第8号)

申请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向我局提交采伐汕头500千伏澄海站配套220千伏线路二期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4.149亩林木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林木采伐相关规定,拟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将采伐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8588653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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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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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也能“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500元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日,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发布了《汕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支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据悉

购买新车销售价在1500元以上

最高一次性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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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金砂路的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有不少前来选购电动自行车的顾客,店员正结合顾客的不同需求,耐心地向他们推介不同性能的车型。

顾客张先生是一名上班族

每天通勤距离不算太远

但骑自行车会觉得累

开汽车又不环保

于是电动自行车

成为他最理想的交通工具

“听说有以旧换新的政策,就过来看看,换台更具性价比的车。”张先生表示,通过以旧换新,不仅能够处理掉旧车,还能享受到政府和店家给予的“双重福利”,换购一台新款节能的电动自行车,让他的出行体验更加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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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指出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 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近日,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开展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报现场宣讲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了解以旧换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惠措施。

而在以旧换新政策的加力支持下,消费者的换购意愿明显增强。

各商家也是抢抓时机

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增加专业的销售人员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消费者购买新车的意愿较大,经常有人来店里咨询具体申报操作流程。”品牌电动车经营者赖魏松告诉记者,市商务局等部门在现场宣讲,让他们对政策有进一步了解,下来也会配合活动开展,协助消费者完成“以旧换新”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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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已于9月底上线微信小程序,消费者可通过“电动自行车补贴”模块进入申报。

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后,凭新车销售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报废回收证明,向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既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旧电动自行车对环境的污染,也能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许智航表示,活动启动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接下来商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审核资金拨付速度,让市民实实在在获得补贴。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