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五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涉刑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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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某军涉嫌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

2024 年 1 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瓦房店市元台镇李某军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站主要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加工。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院内堆放了一堆未经处理的废油漆桶,桶内有油漆渣。经查,李某军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到 2023 年 12 月 25 日期间,接收了 95.84 吨的废油漆桶,接收后将废油漆桶粉碎加工成铁球,并将铁球按照 2750 元每吨的价格卖掉。2024 年 1 月 3 日到 1 月 7 日,其再次接收了 115.52 吨的废油漆桶,此批接收的废油漆桶还未进行处置,堆放在收购站院内。废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1 年版 ) 》中类别为 HW49 的"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41-49。经询问,该收购站经营者李某军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查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和第七条的规定,李某军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②大连某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案情简介

2024 年 6 月 7 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庄河市的某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是金属制品加工企业,主要生产、加工钢制金属部件,正常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东侧一处市政排水井中存有乳白色液体。经查,乳白色液体是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和蜡型(脱模)车间清洗废液的混合物,由该公司工人直接倾倒至市政排水井。废切削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1 年版 ) 》中类别为 HW09 的有毒物质,废物代码为 900-006-09。

查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该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2024 年 6 月 12 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移送当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③大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案情简介

2023 年 11 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甘井子区的大连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机加工车间南侧设有一金属水池,水池接有塑料管通向车间外空地。水池内含有废切削液的废水通过塑料管排放到了车间外空地。车间外塑料管排放处有废铁屑且有污水排放迹象。废切削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1 年版 ) 》中类别为 HW09 的有毒物质。

查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该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④大连市金普新区某电镀厂涉嫌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案情简介

2024 年 9 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金普新区的某电镀厂进行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电镀金属表面处理。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内修建了污水处理站。经调查发现,其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清洗液未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而是通过污水处理站旁杂物间中私设的潜水泵和暗管排放至外环境。电镀废清洗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1 年版 ) 》中类别为 HW17 的有毒物质。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该企业通过暗管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2024 年 9 月 13 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移送当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⑤大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

2024 年 6 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的大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进行木器加工,配套建有污染物处理设施。经调查,该公司将喷漆工艺配套的水帘机水槽中存放的废水直接倾倒,累计约 8 吨。水帘机水槽中存放的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1 年版 ) 》中类别为" HW12 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52-12。

查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具体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环境犯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