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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朱翊钧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端午节前一天的傍晚,一向以戒备森严著称的紫禁城皇宫内,突然出现了一个平民莽汉。此人手持枣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打伤了守门太监,直闯至前殿屋檐下才被内侍擒住。

问题来了,什么人能够闯进戒备森严的皇宫内呢?

既然已经闯入了,说明该人对路线比较熟悉,为什么没有受到阻拦,皇宫当中的那些侍卫都干啥去了?

此案发生后,皇太子第二天一早就派遣韩本奏报,以“闯宫事”奏闻,不巧的是,当天正好是端午节,神宗正兴致勃勃地在西苑游乐,左右侍从谁也不敢扫他的兴,韩本居然不得入内,只好悻悻而返。

五月初六,皇太子派遣人再奏,据说奏中有“可怜见”字样,情词哀切,令人动容,第二天,明神宗言辞冷漠地提了句“法司提了问”。

就这样,案件终于进入了审理程序。

万历皇帝所说的法司,指的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一般来说,像闯宫伤人这样一类案件,先是由刑部初审,大理寺复核。但是京城的案件受理方式又有特殊的规定,必须要等到其他衙门提交案件到刑部或者皇帝下旨交办审理。

事实上,在皇帝下发圣旨之前,巡城御史就已经启动了审前程序。

巡城御史刘廷元等官员审讯后奏称:罪犯名叫张差,蓟州人,语无伦次,若涉疯癫。

巡城御史虽然可以进行部分审前程序,但并没有司法审判权,当万历皇帝下发圣旨后,刘廷元就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丢给了刑部。

五月十日,刑部会审张差。

上堂来,先给张差夹棍五十,杖五十,没多久就审理出来,案犯名叫张五儿,三十五岁,家住蓟州井儿峪,今年三月,张五儿砍了一些柴火准备日后一起卖掉,被几个皇宫内的太监李自强,李万仓等强买,张五儿不同意,他们就把这些柴火全部烧掉,张五儿非常生气,觉得要到京城伸冤。

四月份,张五儿来到京城,想要去伸冤,但是不认得门路。走到东门里,遇到一名不认识的男子,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让我拿着木梃,说可以用这个当状纸去伸冤。

于是,五月初四那天,就拿着一根枣木棍从东华门进宫,一路上也没有什么人阻拦,最后到了慈庆宫门口,被守门的宫人李鉴拦住,于是就把李鉴打倒在地,最后跑到前殿的屋檐下,被来人抓住。

刑部遂拟奏折,准备以疯癫结案。但当时朝廷内外多数官员均怀疑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与其弟郑国泰主使张差谋害太子,为郑贵妃亲生儿子朱常洵夺取太子地位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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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刑部如此结案却引起了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的怀疑,他在狱中看到张差身体强壮,并不像疯癫的人。而且负责审理案件的刑部几个人都是处处逢迎郑贵妃的浙党成员,他们先后审理案件,得出的结论都是张差疯癫,不免让人怀疑。

因此王之寀决定暗自探审张差,结果查出张差是被一名太监从蓟州带入宫中作案,王之寀将此事上奏神宗,并称张差“不癫不狂,有心有胆”。

神宗又命刑部会同十三司官员会审,结果张差进一步供认是被太监庞保、刘成二人指使闯入慈庆宫,庞、刘二人还曾对他说:“打得小爷(宫中太监称太子为小爷),吃有,穿有。”而庞、刘二人正是郑贵妃宫中內侍。张差供词一出,遂在朝中掀起轩然大波。

神宗唯恐进一步追查会牵涉到郑贵妃,遂下令将张差凌迟处死,庞、刘二太监也被秘密处决于内廷,此案被草草了结。这便是所谓的“梃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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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洛

梃击案如此结案当然是糊涂的,这对受害者不公平,对想要了解其真相的后人也不公平,但是对于神宗皇帝来说,真相远远没有比政局稳定更为重要。万历皇帝很小就登基,历经风浪,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这件案子一方面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方面是宠妃,不管受伤的是谁,都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很明显,这件案子,属于宫廷权力斗争,在万历皇帝的主持下,处理还算圆满,并没有过多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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