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违法抓拍设备点位更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更改2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点位,具体如下:

1、G1516盐洛高速上行线532KM卡口更改为531KM+675M;

2、G1516盐洛高速上行线495KM+50M卡口更改为495KM+72M。

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亳州公安交警在线,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