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中,通常由多数人决定:谁获得最多选票,谁就是胜利者。但说到美国总统选举,事情就有点复杂了。美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五次全国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未能入主白宫的情况。

原因在于美国特殊的选举制度:开国元勋们在18世纪末想出了这个制度——而且今年11月5日的美国总统选举也将采用这个制度。我们将在这里仔细研究一下。

选举人决定美国总统

美国的国家元首和副总统不是由美国人直接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所谓的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即选举人团体选举产生的。他们于 12 月中旬在自己的州举行会议,投票,然后将这些选票发送到华盛顿。

选举团由 538 名成员组成。由美国 50 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特区决定,谁获得超过半数选票(即至少 270 票)就当选美国总统。每个州的票数取决于其人口。因为它相当于这个州在美国议会两院的席位数。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是人口最多的州。他向众议院派出 52 名代表,向参议院派出两名参议员。这使得 54 名选民参与总统选举。另一方面,人口稀少的怀俄明州只有一名众议院议员和两名参议院议员,因此只有三名选民

选民投票:“胜者通吃”

然而,538名选民并不能自动投票给他们认为最好的候选人。他们受到本州公民投票的约束。我们从 Abba 歌曲中了解到的一条适用于投票的原则:“胜者通吃”。谁在一个州获得最多公民选票,谁就获得所有选举人票。

在乔治亚州收到乔·拜登例如,2020 年,49.5% 的选票唐纳德·特朗普49.2%。尽管如此,乔治亚州所有 16 名选民都投票给了拜登。在佛罗里达州,唐纳德·特朗普获得了 51.2% 的选票,乔·拜登获得了 47.9% 的选票。在那里,所有 30 名选民都投票给了特朗普。

只有两个州对这种全部选票投给获胜者的规则做出了例外: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然而,由于每个选民有四名,他们的规模太小,几乎不重要。

美国大选将由几个“摇摆州”决定

在大多数州,选举前就已经清楚哪位候选人将领先。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倾向于投票给民主党,而美国中部的许多较小的州(例如俄克拉荷马州、内布拉斯加州和堪萨斯州)则投票给共和党。

然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两党关系密切的州的结果。今年,这些摇摆州包括宾夕法尼亚州、密歇根州和佐治亚州——竞选活动的重点是这些州。

为什么第二名能在美国成为冠军

全国范围内的投票结果在美国被称为“普选”。如前所述,它并不总是与选举团的结果相对应。小州的选票比较大州少,但就其人口而言,小州拥有一定的优势。例如,在怀俄明州,在 2020 年选举中,单个选举人代表了 91,675 票,而在加利福尼亚州,每个选举人代表了 318,608 票。 “赢者通吃”的原则也会造成扭曲。

因此,在极少数情况下,选举制度可能会产生奇怪的效果:无论谁在美国全国范围内获得最多选票,都不会自动赢得选举。例如,2016 年,6590 万美国人投票给民主党希拉里·克林顿。共和党人唐纳德·特朗普获得了近 6300 万张选票,比之前少了近 300 万张。尽管如此,特朗普还是成为了美国总统,因为他在选举人团中获得了绝对多数选民的支持。

该系统使得预测选举结果变得非常困难——因为选举人的投票取决于各州的个人结果。对于11月5日的选举,有一点可以说:即使卡马拉·哈里斯在选举日在全美获得更多选票,唐纳德·特朗普也能赢得这次选举。

美国大选流程图表

为什么这么复杂?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妥协

最后,我们再回顾一下美国的历史。因为它解释了这个系统是如何产生的。美国宪法于 1787 年制定。如何选出总统,引起了当时学者们的热烈讨论。

一方面,他们不希望议会对总统进行投票,以防止逃票和裙带关系。另一方面,精英们也有一定的恐惧,害怕把决定权交到选民手中——男性奴隶和所有女性还没有被统计在内,而且之前也不被允许投票。当时,“普通”公民只有部分被信任去了解候选人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中间选举团的模式是一种妥协。今天它可能看起来已经过时了。但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已载入美国宪法,而这一原则只有在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票和各州四分之三多数票的情况下才能改变。由于两个主要政党之一通常会从该制度中受益,因此这种多数从未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