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子用黄铜冒充黄金虚假交易骗得48万
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
日前,泉州鲤城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假黄金开展虚假交易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用假黄金和虚假交易骗取被害人48万元,鲤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以及归还被害人48万元。
鲤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江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鲤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江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并责令其退出赃款48万元赔偿被害人陈某飞。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鲤城法院、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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