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马诗君 陈章颖
李某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辆保险后,其在驾驶途中与付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后住院治疗。李某和付某因对保险理赔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闹上了法庭。近日,经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调解,13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月中旬,该案诉前调解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因付某是否构成伤残各执己见。为了更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适用“诉前鉴定+简案快审”的模式。经承办法官释明,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就付某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护理期、营养期提出诉前鉴定,承办法官立即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付某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进行鉴定。
第三方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报告出具后,承办法官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判决,某保险公司接受判决书后主动履行了理赔义务。
为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做细做实案源治理,判决作出后,承办法官抓住诉前鉴定结果这一关键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诉。该案转诉后从立案到判决仅用时13天,大大缩短办案时长。
今年截至目前,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共办理诉前鉴定案件134件,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领域。将诉前鉴定前置,不仅能够为双方当事人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而且可以高效化解矛盾,缩短办案周期。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总结提炼诉前鉴定的成功经验,不断规范和完善诉前鉴定程序,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工作主题,为审判工作“提档加速”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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