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白皮书。
上游新闻记者从白皮书中发布的典型案例看到,被告人潘某担任某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一职,而该部门职能是负责区域市场和标杆企业研究、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项目拓展及土地储备、合资合作关系管理及相关外联关系搭建、完善和维护。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该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先后收购江苏某集团公司控制的多家公司股权,取得了南京、合肥、无锡等一些地块项目的开发权。
在此过程中,潘某利用其购地开发初审、推荐的职务便利,在某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立项、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审批等工作流程中签批同意。项目收购完成后,潘某先后多次收受王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5100万元,用于购买别墅、理财产品、汽车等。
东窗事发后,潘某因涉嫌犯罪,被起诉到江北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作为某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1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以处罚。
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为此,法院根据潘某犯罪的事实和情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江北区人民法院表示,本案是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潘某收受他人贿赂款项,对合作项目立项、流程审批大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民营企业间的正常交易秩序。刑事惩戒手段的适时介入,有利于震慑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履行自身岗位职责,也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为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1-9月,江北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累计新收金融案件17793件,涉案标的37.34亿元。执行涉企案件9703件,执行到位金额25.6亿元。为切实保障涉诉市场主体的胜诉利益,网络拍卖适用率达100%。
同时,该院还依托重庆法院“易解”平台,进行云上远程调解,在线调解案件占比为34.5%,实现当日司法确认,方便当事人参与纠纷化解。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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