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在杭州临安有两套房子
5月份为了周转资金
抵押给了朋友介绍的借贷机构
陈女士说
抵押出来的钱
她又借给了帮她做资金中介的人
如今借出去的钱还没收回
抵押的房子又要到期了
陈女士:临安的两套房子,2018年2019年买的时候,一套是买了200多万,一套是买了90多万。如果是房子被收走的话,银行还要跟你算各种,律师费和什么费等等,可能到最后还要倒欠银行几十万,然后还要被拉入黑名单。
记者:你借出去了多少钱?
陈女士:我是被他骗了,不是借,被他骗了100多万。
陈女士如今长租在当地一家酒店里
她说为了周转资金
找到一位曹先生做中介
将两套房子抵押了出去
陈女士:本来用一套房子,我就可以杭州市区那边,抵押到50万。然后他告诉我说,他朋友那边也有做这个抵押的,因为他让我到他朋友这边来做抵押,到时候方便解押转贷什么的。
记者:利息都一样吗?
陈女士:费用他都包了,利息差不多。
陈女士出具的《收条》显示
5月31号
她将两套房子的产权证交给了一位汪先生
但房产抵押的金额、还款的具体时间等
陈女士不愿意多说
汪先生也表示
他们之间没有借款合同
具体约定细节也需要保密
陈女士提供的汪先生电话:借了55万。她就给我出了个借条,又不是合同。姓唐的介绍过来是这么说的,她那个征信上贷款很多,到我这里借55万去把小平台的贷款还掉,再贷成大的国有银行的,贷出来就把我这个还掉的。
陈女士又出示了两张借条
以及多份电子借据截图
电子借据的金额
从一两万到五六万不等
出借方是陈女士
借款方是帮她做房屋抵押的中介唐先生
两张纸质借条的金额
分别是50万元和30万元
出借方信息都是空白
借款方都是唐先生
记者注意到
两张纸质借据的借款期限
都是从5月31号到8月30号
也就是说
陈女士借钱出去的时间
跟她抵押房产证是同一天
陈女士说
她借给唐先生总共一百多万元
采访时
她提供了一张30万元的转账记录截图
和一些电子借条上的支付记录
记者:同一天直接就转给了这个姓唐的先生。
陈女士:是。
记者:你是帮他借的吗?
陈女士:他会骗啊。
记者:你是帮他借的咯?
陈女士:我本来是帮自己借的,结果被他忽悠走了。比如说要开店,要做资金周转,买那个泡水车完了以后,来那个修了卖。
记者:说赚的钱会分你吗?
陈女士:说是有这么说,但是从来没有兑现过。
陈女士提供的唐先生电话:您好,您拨叫的用户。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联系不上的?
陈女士:有个十几二十天了。
再看两人的《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报酬金额”和“履约保证金”的空格里
都被划上了斜线
陈女士介绍
签这份居间协议时
她和唐先生是男女朋友
所以唐先生没收中介费
她把抵押来的55万
借给了唐先生去投资
记者:你这个聊天记录里面,没有看到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的记录啊。
陈女士:那是很早之前了,但后来。
记者:你找一下。
陈女士:他一开始骗我说没有老婆,后来我知道他有老婆,然后我就没有跟他继续下去,我就只想把钱要回来。然后完了以后他就各种的推脱,有一次我去找他要钱,他不还我钱,还把我给打了。
记者:确定这是在民警调解后,派出所里写的啊?
陈女士:是啊,在锦城派出所啊,当着民警的面写的。
陈女士出示的《调解保证承诺书》上
承诺人是唐先生
盖了手印
还详细约定了分批还款的时间和金额
陈女士说
到最后都成了一纸空文
采访过程中
还有几位不愿上镜的男子告诉记者
唐先生也欠了他们的钱
一行人去唐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了警
稍晚些时候
唐先生给记者回了电话
对于他跟陈女士之间的债务纠纷
他表示不存在男女朋友的因素
唐先生:我结婚了谁不知道,我骗过谁了啊?我也没有收过她一分钱啊。
记者:那为什么帮她居间介绍资金还不收佣金?
唐先生:哎呀,有些东西怎么说呢?那她也自己说的,她说不收她佣金,她把钱借一部分给我,然后去帮她赚点钱的。没办法协调了呀,她开始这么闹来闹去,已经影响了我的生意了呀。
唐先生表示
由于职业的关系
他同时跟多人存在债务关系或者纠纷
是正常情况
至于陈女士手上的借条
以及具体的债务数额
他也有异议
唐先生:没有100多万,那房子抵押出来,她只借了我28 万,她有转账记录的。然后其他的有些东西,你叫她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了然后我会给她对账。
记者:我这边方便加微信,你们转款记录给我看一下?
唐先生:她是以现金的方式给我的,那个的话我很多。
记者:你刚刚不是说是转款吗,怎么又变成现金了?
唐先生:她什么时候给我转过款了。没有转过款,就是现金。
唐先生说的借款金额
跟陈女士提供的调解保证书上的总金额
也存在出入
记者后来又发去短信
再次向唐先生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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