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出台,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秩序,但是没想的是,有些不法商家却以钻法律空子为目的,来谋取非法利益。
这样的企业,即便是再假惺惺的成立公益基金洗白,都应该被永久的钉在耻辱柱上。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4条有明确规定,以3%作为基数进行约定:
(1)绝对值小于等于3%(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
(2)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
(3)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不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
3%的面积差,在实际操作上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为此,《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该协议中明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买卖双方互相不作任何补偿,商品房价款总金额不变。
也就是广州的这个补充协议,竟然成了广州时代中国地产集团非法谋利的一个挡箭牌。
广州的时代中国在黄埔中新知识城收购了原新加坡开发商的地块后,自主开发了时代天韵二期项目,项目于2017年底正式销售,尽管当时并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
到了2019年左右,部分业主被通知说,面积有误差,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的面积,需要补交相关的费用。善良的业主们基本都补交了相关的费用。
没想到的是,在房产证下来的时候,所有的业主都傻眼了:时代天韵二期的1633名业主每一户都是少面积,而且99%的少面积都是精准的控制在广州市政府所出台的补充协议说规定的0.6%以内,只有极少数的几户业主超出了这个数据。
按平均每一户多给了1.5万的数据计算,1633户的业主,就白白的为时代中国地产贡献了2400多万,而且这两千多万是没有任何成本支出的。
后来业主报警,黄埔区的经常和法院相关的第三方到场,时代中国地产承认了少面积的事情,但是仅仅同意没有网签的业主可以按实际的面积进行退款,而已经网签的业主,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有业主少了超出0.6%的面积,不服气,认为法律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就去法院起诉时代中国地产集团,没想到的是,黄埔区法院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一审判时代地产以实际面积为房屋总价,退回业主的面积差房款17275.78元。
没想到的是,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同样是依据相同的法律条文,却做出来不同的判决: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虽是终审,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相关的专业律师,也站出来表态,认为广州中级法院的判决明显不如一审的法院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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