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地域性、功能性、情感性的特征。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一户一重天、猫眼看世界”、“房门一关,百事不与我想干”等现象成了很多城市社区的治理难题,治理的侧重点也发生了变化。培育社区共同精神,改变社区居民之间冷漠的情感状态,进而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了当下社区治理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湖北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很多地方从建强基层党组织入手,带领居民自发解决问题、丰富居民日常活动,为培育居民共同精神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组织聚合力。共同缔造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培育社区共同精神离不开党建引领。因此,要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到支部、工作靠支部,真正把党员组织起来、把智慧凝聚起来、把热情动员起来。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社区既不能对党建工作大包大揽,也不能放任不管;既不能把党建活动搞成简单“灌输”和“说教”,也要防止党建活动“形式化”和“娱乐化”。要坚持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区”为出发点,首先在党员中间营造共同缔造的浓厚氛围,将党支部变为熔铸共同精神的炉膛,激发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共同事务的动力,不断夯实基本、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培育共同精神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促进环境营造,激活群众自治力。社区的本质是群众自治,社区共同精神其实就是群众自治的实践体现在文化和道德层面,群众自治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到哪里,共同精神就能生长到哪里。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合适的物理条件和合理的制度条件,让群众自治的发展充满活力、产生动力、形成张力,有助于居民在共同参与行动中培育出共同精神。为此,要持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框架,将做实共治共享治理单元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基本单元中整合资源打造党群驿站,培养居民中的骨干、积极分子,不断探索方便居民议事交流的平台和渠道,为激发群众自治提供优良条件和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宣传帮助指导群众开展自治活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提升供给水平,优化社区服务力。随着社区工作从“政务”向“居务”的转变、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必须认识到只有真正解决居民问题、满足居民需求、维护居民切身利益,才能培育居民共同的价值取向,融入邻里亲情。因此,一方面要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供水供电、停车充电、社区食堂、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闲置空地和室内场所开辟为满足居民休闲娱乐需求的公共空间,推进社区营造全域全龄友好、和谐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满足居民幸福生活的向往,做实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社区服务,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治理和民生保障体系,推动社区教育和文化活动发展,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在培育社区共同精神的道路上,需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和社区服务三面发力,既要打造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硬件设施,也需要广泛开展党员群众活动,健全自治制度,优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党组织带领中、在自治活动的锻炼中、在精准优质的服务中,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促进社区治理到达更高层次的水平。(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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