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寒风渐起,但宜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却温暖人心。11月5日,宜阳法院韩城法庭在高村镇某村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活动,开庭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案中,原告与妻子外出时遭遇交通事故,妻子意外去世,原告住院治疗,后经子女们协商,共领到赔偿金等款项10余万元。原告出院之后,要求与子女们分割赔偿款等款项,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将子女们起诉至韩城法庭。
因案件涉及错综复杂的亲情关系,为更加深入了解各方情况,且向村民们普及此类案件相关法律知识,韩城法庭法官梁高峰决定到原告所在村中开庭。
在村内的小广场,一个简易而不失庄严的法庭被搭建起来。挂起国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签,庭审现场井然有序。随着法槌的清脆声响,庭审正式开始。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庭审环节,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以理释法、以法明理,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理。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有了一定的调解意向。
庭审结束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继承、共有物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非诉的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法官也表示将借助村委、群众的力量作进一步的调解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普法教育机会。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他们对庭审和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有所增强。
宜阳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便民利民融为一体的司法服务举措,把法庭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推行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释法,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保障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共绘基层法治好“枫”景。(李国强 师贺)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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