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蹲着写不方便,我三轮车上有凳子,要不坐凳子上吧!”“对对!坐凳子上!我们给法院添麻烦了!”这是发生在宜阳县香鹿山镇某村地头的一幕
大王、小王系堂兄弟,双方各有一块毗邻的自留地。2010年开始,因通信公司建设通信基站需要用地,大王与小王协商,决定由大王出面与通信公司签订场地出租合同,大王每年从通信公司处领取租金,再与小王进分配租金。起初几年,双方相安无事,大王正常向小王分配租金,但之后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大王便停止向小王分配租金。小王遂将大王起诉至北城法庭。
小王称: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大王现在不履行,我要求大王按之前的标准支付我租金;小王辩称:之前我都给多了,通信基站仅仅占了小王一小块地,我再给他这么多我就吃亏了。
案件承办法官曹兴国带领团队对案情进行了研判,发现两人争议标的额仅为每年两三百元。他们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可能并非单纯的租金数额问题,双方矛盾根源可能在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后产生的心结。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的理念,北城法庭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边由法官继续对案件进行梳理,另一边由法官助理张宇翔带领书记员到现场实地了解调查。
到达案涉土地后,张宇翔等人测量了通信基站及双方各自土地的面积,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于占地情况的意见。张宇翔等人发现双方虽有争执,但矛盾并不尖锐,有很大的调解空间,于是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对二人释法理、讲情理,讲明诉讼成本,紧接着又以“面对面”方式对双方进行劝和,引导两人从亲情角度出发换位思考。随着调解工作不断进行,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芥蒂,并最终握手言和,在田间达成了调解协议。
田间调解,迈出脚步,走进群众内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宜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前沿作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李国强 师贺)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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