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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年开始,部队开始筹建各级离休干部休养所(干休所)。当年规定,各军兵种、各总部、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大军区空军、海军舰队等等单位可以成立干休所。干休所根据不同级别按照大军区级、兵团级、军级和师级等建设干休所。

一时间,部队开始为建设干休所选址、盖房子、做家具和成立干休所编制,忙得不亦乐乎。

部队建设干休所,按照当时的要求,要集中管理、方便管理、方便生活和医疗等等。所以一般都把干休所建立在大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和大地级市),这些地方环境好,生活方便,医疗机构条件好,便于离休干部颐养天年。

当年全军一共建立了多少干休所,也是非常机密数据,外人一般不知道。只知道各个地区的部队干休所如雨后春笋,星罗棋布。像我原来居住的福州地区,就有大区、省军区、空军、海军和野战军成立的干休所不下几十个。

干休所有大有小,大的干休所住100多位离休干部,小干休所住十几位离休干部。当年对干休所管理的思路是亦小不亦大,便于干休所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

干休所盖房子是有一定标准(经费)和规格(面积)的,不能超支,不能突破。但当时的指导思想是厉行节约,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建大一些,让离休干部居住环境尽量好一些。

按照规定,大军区级离休干部和兵团级离休干部住独栋楼房、军级离休干部住连体(两家)楼房,师级离休干部住连排(四五家)楼房或大楼房。住房面积一般参照在职时的住房面积。

当年盖房子,一般都是砖混结构,小楼房不超过两层,高楼房不超过四层。离休干部搬进干休所所后,一般就不会再挪动了。

四十多年过去了,当年建造的干休所楼房逐渐破旧,中间干休所还根据住房情况进行的加固和维修,也向离休干部发放了房屋维修费。但架不住砖混结构的房屋的先天不足,再加上有的干休所选址不好。很多地方的干休所房屋比较破旧了,修修补补也难以掩盖破败之相。

对此,有些地方就把原来的五六个或七八个干休所合并成立了大号的干休所,把原来的小楼房拆除建成十几层的现代化楼房。这样一来,既解决了老干休所房屋破旧的问题,也解决了离休干部集中管理的问题(离休干部越来越少),离休干部也享受到了现代化楼房的优越条件(电梯),真是一举多得。

只是还有一些老干休所由于无法拆迁(离休干部基本不在了,部分家人子女不同意),所以一时难以解决问题,只好修修补补接着住。具体今后如何改善条件,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