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其中死亡是最为隆重的,世界各国葬礼虽然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对死者的缅怀和重视。
在中国,对逝者的尊重表现在很多方面,不仅葬礼有很多规矩和机会,在墓地的挑选上也有风水的考量,而立碑也是一件大事。
立碑,不仅表现出后人对逝者的尊重与缅怀,更多的歌颂逝者功德,是逝者身份和荣耀的象征。
但是有关立碑,也有很多禁忌,民间有“墓碑四不立,立后人丁散”的说法,那么都有哪些“四不立”呢?
新坟三年不立碑
我国很多地区都有这个规矩,其根本逻辑是“三年守孝”的文化,民间认为人死后魂魄会在世间停留三年,期间还会回家。
所以在逝者离开三年内的时间,家里不动土、不嫁娶、春节也不贴春联,以免惊扰到死者。
而在墓碑方面同样,民间有“新坟三年不立碑,立碑不出三代人”,意思就是逝者去世后的三年内是不能立碑的,这跟风水学有一定的关系。
风水学中认为墓地选址能影响家族的兴衰和后人的命运,所以对墓地的禁忌,大家一直都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
至于新坟三年不立碑,因为新坟是刚动土的,而石碑一般较重,三年时间中,经过雨水侵蚀,土地可能有松动,导致墓碑坍塌。
这样的事对于奉行“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中国人来说,是大忌,这无疑叨扰了逝者的清净,是对逝者的大不敬。
对于后人来说,墓碑倒塌是大忌,是墓碑选址不好的体现,特别是对后世三代人的影响特别大。
古人为了逝者的安宁和后人的发展,就立下了“新坟三年不立碑”,三年内后人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家里也算安定,就是说墓地选址合适,可以立碑。
无子嗣的人不立碑
我国是遵从孝道的,而有一句话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的就孝道不仅是孝敬父母、推恩及人,还要传宗接代,其中这个传宗接代就是最大的孝道。
而不管是什么原因,这要逝者在去世的时候没有子嗣,这种情况是不能立碑的。
虽然他可能有侄子或者外甥、也能为其立碑,但是因为没有子嗣,没有后人去祭拜,立碑也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在古时候,人们很在意自己有没有后代,哪怕是打一辈子光棍,也要抱养一个孩子,为的就是给自己养老送终,修坟立碑,初一十五扫墓祭拜。
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对社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的人。
自古以来,各朝各代,都有对人民、社会、国家有过突出贡献、但是没有子嗣的人,但是、人民和国家会为其刻碑立传。
这里的立碑,一是为了歌颂逝者的功绩;二是为了人民前去祭拜和扫墓。
在大义面前,一切迷信传言都是虚无的!
横死之人不立碑
横死,也就是所有非自然原因的死亡,这样是不能给立碑的,主要有三方面的考量:
被官府处死也是归结于横死的范围内的,这样的人对于整个家族来说是污点,而立碑是记录先人功德的,这样的人能进祖坟就不错了,立碑只会给家族抹黑。
这种情况,非但不立碑,很多家族甚至只会为其收尸,找个地方潦草的埋了,祖坟都不给进,害怕给老祖宗丢脸。
另一种情况是考虑逝者身后的安宁,如果逝者是处于事故、仇杀、自杀等因素,家人还给其立了墓碑。
那么每次有外人看到,难免要再次讨论逝者的死因,这就扰动了逝者的清净,对逝者大不敬。
最后一点,是照顾后人的情绪,毕竟先人非自然死亡,如果立了碑,后人每次祭奠的时候,看到碑文,无疑会再次想到那些痛苦的回忆。
所以,横死之人是很少有立碑的,除非和前面一样,是有重大功绩的人,但是如果这种人是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处死,被立碑的可能也很小。
夭殇之人不立碑
婴儿和孩童的死亡叫夭、青少年的死亡叫殇,夭殇之人指的是尚未成年和婚配就去世的人。
在我国古代民间,两种事情是成年的象征,一个就是到达成年年龄,一个就是完成婚配为家族延续香火。
首先应该注意立碑的目的,是后辈对去世长辈的尊重和缅怀,以及对其生前德行的记录和歌颂。
而夭殇之人年龄、辈分、威望都不够,甚至都没有完成为家族传中接待的历史任务,当然不可能为其立碑了。
还有很多地方,这种情况是不能进祖坟的,只能草草用草席卷着扔掉,好一点的就是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火葬逐步占据重要地位,墓园也开始流行,墓园中所有人都有墓碑,碑文会按照立碑者的要求篆刻,这种情况已经突破了传统不立碑观点的束缚。
不过农村还保留着祖坟、土葬和立碑的情况,每次到了祭祀的节日,家族的后生浩浩荡荡的前往祖坟,扫墓祭拜。
至于民间流传的这些禁忌呢,也谈不上科学,就是信则有、疑则无的事,只是很多人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态去做的。
唯物和唯心争论了几百年也没有一个结果,所以就看个人怎么想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就是,不管是唯物还是唯心,都要记住一句话“孝子床前一碗水,胜过坟前万堆灰!”
在长辈生前的时候,后辈尽可能的尽到孝道,这样对于长辈来说,是福分也是劳累了一辈子的心中慰藉。
对于后辈来说,这才是尽孝的根本,生前对长辈不闻不问,葬礼办的风风光光、坟前哭的惊天动地,那不是尽孝,而是在做给外人看。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自然界的规律,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鸟兽尽然如此,何况有情有义的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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