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意盎然的季节里,一起关乎邻里和谐与行政责任的案件,在司法阳光的照耀下,迎来了公正的裁决,不仅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01
案情简介
在风景如画的水乡小镇,徐某与冯某两家本是守望相助的邻居,两户之间仅隔着一条不足一米宽的温馨巷道,记录着岁月的静好与日常的琐碎。然而,这份宁静在2021年的初春被悄然打破。冯某家决定翻建房屋,这本是改善居住条件的喜事,却因未遵循许可规定,私自开挖地下室,引发了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徐某的房屋因此出现了明显的开裂,安全隐患骤然显现,两家关系也骤然紧张。
举报无门,诉诸法律
面对突如其来的困境,徐某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了情况,期望政府能介入调解并制止这一违法行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镇政府在处理此事时,仅凭一纸“四邻签字”便认为徐某已默许冯某的行为,仅下发了一份制止违法建设告知书后便再无下文。冯某的房屋最终还是顺利建成,而徐某的房屋安全问题却无人问津,邻里矛盾也因此进一步升级。
面对权益受损却求助无门的困境,徐某毅然决然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将乡镇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政府行政不作为违法,并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对冯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彻查。
02
法院审理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但法律的天平始终倾向于正义与公平。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审理,认为徐某作为相邻关系人,其房屋安全直接受到冯某违法建设行为的影响,因此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同时,法院指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行政机关,负有查处乡村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乡镇政府在处理此事时,仅凭片面的“四邻签字”便轻易作出判断,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冯某建房手续齐全,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其行为显然构成了行政不作为,侵害了徐某的合法权益。
判决落地,守护和谐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在处理徐某举报冯某违法建设一案中存在行政不作为,并责令乡镇人民政府对徐某提出的查处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依法对冯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一判决不仅为徐某讨回了公道,也为所有面临类似困境的公民树立了信心——在法治的庇护下,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同时,该案也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了强烈信号:依法行政,积极作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03
结语
随着案件的尘埃落定,徐某与冯某之间的邻里关系也迎来了新的转机。在法律的引导和监督下,双方开始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之道,力求在维护各自权益的同时,也能重拾往日的邻里之情。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对行政不作为的有力纠正,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启示:在法治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行事,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和谐,用正义的光芒照亮前行的道路。让我们携手并进,在法治的轨道上,共同绘就更加美好的社会图景。
供稿 | 杨鑫森
编辑 | 周文俊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杜 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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