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遗产继承专家律师15年经验;多宗复杂诉讼成功案例品质保障;大型可靠律所合伙人律师团队优质服务。

专注解决深圳市范围内各种复杂遗产继承纠纷,遗产继承官司,服务范围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自书、见证、打印遗嘱继承纠纷;遗嘱效力认定;深圳房产(房屋)继承纠纷,深圳小产权房、农民房继承纠纷;深圳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款继承纠纷;银行存款继承纠纷;公司股权,股份继承纠纷;深圳涉外遗产继承律师;香港人遗产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深圳继承律师免费咨询等。

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农民房继承律师团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农民房继承律师团队

典型成功案例:

1)刘某姐弟继承南山大冲房产案,价值1600万,解决问题:瑕疵遗嘱也可认定为有效,遗赠时效问题。

2)吴某继承龙华农民房(小产权房)案,价值1200万,解决问题:打印遗嘱是否有效,推翻对方律师见证遗嘱,适用法定继承。

3)张某继承罗湖拆迁安置房案,价值1500万,解决问题:婚外子女继承合法继承资格,已过户的侵占房产返还问题。

关于打印遗嘱有效性规定相关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作为要式行为,其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打印遗嘱是民法典规定的新的遗嘱形式,其特点在于遗嘱内容是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打印完成。从法律规定上看,打印遗嘱并不像代书遗嘱一般强调遗嘱制作人须当场记录立遗嘱人的口述意愿并完成遗嘱制作和见证,即立遗嘱人内心意愿和外化的遗嘱内容在时间和空间上并不必然同步,故审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的核心,在于立遗嘱人对已形成的遗嘱内容是否完全理解并通过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确认,以及见证人是否现场见证立遗嘱人确认遗嘱的过程。该两个要件必须同时满足。基于此,上述法律才规定了见证人须"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须"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形式要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