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读清朝奏折: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办理奈曼种地民人。”
作者/孙树恒
一
我研读了内蒙古将军衙署晓东老师从台湾故宫博物院为我寻得的清朝关于奈曼旗的奏折。
关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奈曼王驱逐种地的民人,直隶总督方观承的“办理奈曼种地民人”的奏折,这一历史事件反映了清朝时期奈曼旗与直隶地区民人之间的土地争端与官方处理。乾隆十七年奈曼王驱逐种地民人的事件是清朝时期边疆治理中的一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方观承奏折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这一历史事件的经过、原因以及朝廷的处理方式。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清朝时期边疆治理的复杂性,也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清朝时期边疆地区与内地之间关系的重要线索,为我们揭示更多历史真相。
二
在清朝时期,奈曼旗的放垦时间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康熙四十七年(1698年),康熙皇帝巡视塞外时,见敖汉、奈曼诸部“田土甚佳,百谷可种”,遂提出垦耕敖汉和奈曼的主张。但此时并未立即实施大规模的放垦。
康熙五十九年(1720 年 ) ,阿萨拉是为奈曼旗第七任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
从乾隆六年(1741年)起,奈曼旗境南部开始流入少量汉族,垦荒种地,始有种植业生产。
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廷推行“借地养民”政策,允许关内移民开垦蒙旗之地。然而,这一时期的开垦规模相对有限,因为政策规定“禁止携带眷属出关”。
三
而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七 日直隶总督方观承的奏折,就在这一时期的开垦规模相对有限,因为政策规定“禁止携带眷属出关”的时期。
方观承(1698年—1768年),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安徽桐城人,内阁中书方式济之子。中国清代雍正、乾隆时大臣。担任过直隶总督。
方观承奏请,大意是奈曼旗与热河道属塔子沟(今归阜新县管辖)通判地方相近,据奈曼旗王子阿匝喇(阿萨拉)呈请,将旗境内种地的民人李云等二十名逐出,让理藩院下令驱逐。
直隶总督方观承本着整顿的要求,遵照政策,严催,在乾隆十六年二月,据塔子沟通判详查,奉驱逐之命,李云等二十名外尚有种地、镑青并贸易民人张廷诏等七百余名。又会同三座塔(朝阳县)部员迈拉逊查明,这些人连妻子儿女,实际共有一千数百余人,具系陆续逃荒出口。经奈曼王给票招留居住。
今奉驱逐别无去路。观其情形甚为迫切,若逼着迁移恐滋生事端。
请按照敖汉、土默特等旗的做法,将旧有民人仍准容留居住,并声明张廷诏等种地处所在于奈曼旗西南角落阿拉楚克地方与土默特连界,离王住营二百余里,实际无碍于游牧等情,并经部员迈拉逊将情节呈明理藩院。
乾隆皇帝钦准按照土默特旗例,仍居住种地交王子地租。
乾隆皇帝在收到奏折后,可能会根据朝廷的政策、边疆稳定以及民人利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然后作出决策。与当时的形势不无有关联。
一是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乾隆帝南巡的时间是正月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三日,官民苦不堪言,遂传抄《谏止南巡书》。乾隆帝对此大为震怒,逮捕并处决了卢鲁生,牵连获罪者达千人,祸延七省。这一事件反映了清朝统治下民间的不满情绪。
二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社会矛盾逐渐显现。乾隆十七年,清朝政府也在努力加强社会治理,推动经济发展,以缓解人口与土地之间的矛盾。
方观承的奏折和乾隆皇帝的决策共同构成了对这一历史事件的妥善处理。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清朝时期边疆治理的复杂性以及朝廷在处理边疆事务时的审慎与智慧。同时,这一事件也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清朝时期边疆地区与内地之间关系、民族关系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宝贵资料。
综上所述,奈曼旗在清朝时期的放垦时间主要集中在康熙提出垦耕建议后的乾隆年间的小规模尝试以及光绪年间的全面放垦。到了清朝后期的光绪年间,清廷开始施行“移民实边”政策,奈曼旗的放垦也从部分放垦发展到全面放垦。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廷把奈曼旗南部的部分土地出放,招民开垦。随着时间的推移,奈曼旗境内的农田面积逐渐增加。
这一过程对奈曼旗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者档案:孙树恒,笔名恒心永在,内蒙古奈曼旗人。中国金融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诗词学会会员,内蒙古茶叶之路研究会副秘书长,内蒙古诗书画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兼副秘书长,内蒙古大盛魁公司文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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