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父母买房,不仅关乎到居住问题,也是为将来的子女考虑。毕竟孩子要读公立学校,起码得解决落户问题,而落户最快的方式就是买房。
此外,买房以后,将来孩子大了,必然也要在城市发展,给子女留个居所,相当于给他们打好了安身立命的基础,不用考虑住房问题,孩子在城市发展就没有太多后顾之忧。
既然父母多是为子女考虑,那么将来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是选择“在世办理”,还是“过世办理”?这两种方式,哪种更划算呢?
很多老年人法律比较薄弱,而且又担心分配不均,引发家庭矛盾,所以在继承问题方面都会选择顺其自然,等到将来自己百年过世以后,在让孩子自己解决。殊不知这种方式不仅会引发矛盾,甚至可能导致财产被其他人分割。具体我们一起来了解一年:
01、关于“在世办理”过户
这种方式就是老人生前就办理相关的继承事宜,具体的方式,根据现行的民法典新规,采取这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两种操作模式:
①以买卖的方式过户。
买卖过户的方式其实和咱们平时的商品房买卖流程差不多,至于税费,也和现在的房屋买卖流程相同。
这种操作对于卖方而言,若房子“满五唯一”,无税;不满五唯一,1%个税;若再不满二,5.6%增值税;对于买方而言,1-3%契税。
比如,以总房价150万来举例:如果是满五唯一,90平米内的税费只要3万;90-144平米税费3.75万;144平米以上税费6万。
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税费还得增加1%的个税,也就是上述不同面积的房产每个税费再增加1.5万,即:不足90平税费4.5万,90-144平5.25万、超144平7.5万。
②以赠予的方式过户。
按规定,老人将房子赠与直系亲属,房产免征个税。但是其他税还是得照常给。
比如,契税、公证费、印花税,同样以150万房产为例,老人以赠与方式生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费用总和需要6.15万。
如果继承的房子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即满足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再转卖就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相当于150万的房子得上税30万。
针对“在世办理”过户可以总结几点:
同样大面积住宅,且满五唯一,买卖方式过户比赠予方式过户更划算;如果是小面积住宅,赠与方式过户比买卖方式过户更划算。
如果房子满做五不是唯一,不论面积大小,买卖过户的方式更划算。
所以,如果选择“在世办理”过户,让子女继承房产,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过户,还得根据自己的房子大小及是否是唯一住宅等,来判断划算与否。
另外,要注意一点:如果选择赠与过户,未来如果子女继承房子以后,要再次出售这个房子,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除非你继承这个房子,符合满五唯一的要求,就可以免除这个税收。
02、关于“过世办理”过户
根据现行的民法典新规,过世办理过户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①无遗嘱的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新规,如果老人去世以后,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没有第二继承人,就由第三顺位继承人继承。
比如无儿无女,且老板父母都相继去世的王大爷去世,未立遗嘱,那么他的房子就可以由兄弟姐妹来继承。如果王大爷没有兄弟姐妹,那么这个房子就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来继承。
②有遗嘱的继承
首先,关于遗嘱的效用,目前已经没有一张公证遗嘱就下定论的说法,现行的民法典新规明确,以最终有效遗嘱为主。
也就是说,老人生前立了很多遗嘱,但是最后那张才有法律效力!
而且现行的遗嘱方式也很多,比如录视频、打印遗嘱等等,这些,都符合民法典新规。
而且,过世继承办理过户,有没有遗嘱,其继承流程都比较简单,而且缴纳的费用也会比较少,一般也就最多几千块钱的公证费和登记费。
但是现行的规定也明确:如果继承下来的房子想要转手卖掉,就需要按房子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税。
比如房子价格200万,当初买的时候只要50万,那么其中150万增值部分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30万。
除此之外,还有契税等相关费用,一般也要几万块。
不过,如果继承人获得房产以后,想要出售房产,被赠与人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就可以免除20%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总的来说,如果老人要将房子留给儿女继承,“在世办理”过户,和“过世办理”过户,在世办理买卖过户的方式,比在世时赠予、或者过世后有遗嘱继承及没遗嘱继承更划算,且更简单得多。
图片来源网络
侵权联系必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