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整体诊疗观念,推动建立覆盖“疾病-营养-疼痛-心理-康复”等方面的综合诊疗模式,强化临床营养工作落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一、加强临床营养能力建设
各医疗机构要加快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中相关人员床位配比要求。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要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加强本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建设管理,为临床营养科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
二、提高临床营养服务水平
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整体诊疗观念,推动建立覆盖“疾病-营养-疼痛-心理-康复”等方面的综合诊疗模式,将相关工作统筹融入诊疗工作中,系统提高医疗水平。要强化人员培训,增进各科室医务人员对临床营养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临床营养工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积极参与特殊、疑难、危重、大手术等患者多学科诊疗团队。
三、强化临床营养质量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辖区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围绕临床营养专业年度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提升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各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要按照《营养筛查及评估工作规范(试行)》,规范组织开展营养筛查及评估,特别是对老年、儿童、孕产妇、肿瘤以及手术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强工作,不断提高住院患者营养筛查率和规范营养评估率。严格落实有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规范开展营养失调病、营养代谢障碍、肥胖症等疾病诊疗。
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强调了临床营养在医疗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并落实临床营养工作,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强化质量管理等措施,推动临床营养服务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规范开展临床营养工作,有助于改善患者生理功能和生活质量,促进患者恢复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特医食品
在政策支持和科技进步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随着临床需求的增长,其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食品。这类食品在当前医疗实践中已经展现出巨大的价值,未来随着精准医学和个性化医疗理念的深入发展,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将会朝着更加精细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特医食品的发展将使得患者具体的营养需求能够实现,获得最适合自己的营养治疗方案。
比如患有特定疾病如糖尿病、肾病等代谢障碍性疾病的患者,其营养需求与普通人群有明显不同。这些疾病通常伴随着复杂的代谢变化,导致患者对某些营养素的需求量增加或减少,甚至可能出现特定营养素吸收障碍等问题。为了精准地服务这些患者,医疗机构通常会采用标准化的筛查流程和详细的评估方法,来识别出真正需要特医食品的患者,确保每位患者都能获得最适合自己的营养治疗方案,为他们的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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