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11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取得批复文件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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