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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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商店买东西,钱货两清之后店主找过来,说卖便宜了、卖错了,要把东西收回去。”近日,湖南常德临澧县的杨健(化名)反映,他通过法拍程序买下一家烟花爆竹厂的资产和股权,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要求将标的物过户。但一个月后,法院又下达另一份裁定书,将拍卖结果和执行裁定一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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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厂房(淘宝截图)

杨健认为,法院拍卖是严肃的事,希望依法拿到竞拍的标的物。对此,临澧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解释称,拍卖公告未写明获得资产同时要承担债务,公告的不严谨导致买受人对标的物产生严重误解,“目前常德市中院已受理案件,看中院最后的处理。”

11月1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已对该案立案审查。

法拍前被劝说“不要竞拍”

首次流拍后一人竞拍拿下倒闭花炮厂

临澧位于澧水以西,早在西晋时期就开始设县,花炮产业在这里已有千年的历史。到2023年,这个常住人口不足40万的县,却有60多家烟花爆竹工厂,上下游从业者超过10万人,年产值超过16亿元。

杨健是从业者之一。在起起伏伏的市场浪潮里,他凭借敏锐的市场嗅觉,企业越做越大,接手过好几个倒闭的厂子。

2020年,一家经营了8年的花炮厂因拖欠银行700万贷款无法偿还,被临澧县法院判决变卖资产还债。这家花炮厂,就在杨健的隔壁村。杨健一直关注着它的官司。

杨健介绍,花炮行业监管严格,每家工厂的生产许可证像驾照一样,也分为a、b、c不同等级,每种级别只能经营某个单品种类。“我这些年收购了不少经营不善的单品小厂,但市场一直在变,只有种类齐全了,抗压能力才均衡一些。”

2024年7月20日,这家花炮厂进入法院拍卖阶段。根据前期评估,花炮厂的资产和股权被估价1263万余元,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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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页面(淘宝截图)

开拍前几天,杨健先后接到县里、镇上几个干部的电话,劝他不要参与竞拍。

“正常情况下都是希望拍卖成功,来解决厂子的债务难题。但他们说这个厂子情况复杂,让我不要参与。”杨健说,但他还是准备好了资金,决定观望一下。

第一次的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3天后,临澧县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次拍卖公告,起拍价下降20%,将于8月8日上午10点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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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淘宝截图)

这样的降价幅度,是个不小的诱惑。距开拍还有一个小时,杨健出手了。

他安排亲戚刘某线上报名,并缴纳200万元保证金。这场拍卖持续了24小时,但仅有1人报名和1次出价。最终,刘某以1074万余元的起拍价竞拍成功。

拍卖公告要求,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澧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碍于此前劝阻电话的情面,杨健没有出面,而是安排亲戚刘某前往临澧县法院足额缴纳了剩余的资金。

8月30日,临澧县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要求将爆竹厂资产及股权登记至刘某名下。裁定书末尾写着“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后,杨健开始谋划下一步布局,准备接手这个能为他补齐短板的花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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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厂房(淘宝截图)

法院拍卖花炮厂后“反悔”

以拍卖公告不严谨为由撤销拍卖

9月3日,《执行裁定书》送达两天后,杨健安排刘某前往临澧县人民法院办理过户交接手续。刘某回来告诉杨健,法院工作人员说花炮厂对拍卖提出异议,希望取消拍卖结果,法院建议刘某取回拍卖款。

“法院工作人员提出让我们加价100万给花炮厂。后来又说花炮厂还有千把万的债务,依法应该由我们承担。”杨健说法院提供的评估报告里,花炮厂的资产是负值51万,所以他授权刘某对这个“千把万债务”表示异议。

9月30日,临澧县法院下达第二份裁定书,以买受人对标的物产生重大误解为由,将拍卖结果和此前的《执行裁定书》一并撤销。

新的裁定书中,临澧县人民法院称,花炮厂以拍卖期间企业申请了破产、股东股权在拍卖前已质押等理由提出异议,认为拍卖和《执行裁定书》违规,要求撤销拍卖及执行裁定。

临澧县人民法院称,2020年,涉案花炮厂及其股东因未执行法院判决向银行偿还债务,该法院向其作出变卖资产还债的判决,并于2024年5月对其资产和股权作出评估,评估认定花炮厂总资产2350.5万余元,总负债2402.1万余元,资产负值51万余元。该厂注册资金2000万元,股权已全部质押给某金融担保公司。

临澧县法院称,第一次的起拍价是以固定资产的85%作价,第二次是以第一次起拍价的80%作价,标的物为涉案花炮厂的资产及股权。拍卖结束后,法院告知买受人:如果购买涉案花炮厂的股权和经营权,则相应需承担该厂债务, 买受人表示暂时不要求交接财产。

临澧县人民法院称,拍卖的起拍价未包含花炮厂的流动资产价值,也未包含所有股东的股权价值;买受人认为购买了花炮厂全部股权,认为会相应获得厂子的经营权,同时认为接手花炮厂经营但不承担花炮厂之前的债务。而法院认为,买受人接手经营后依法应承担爆竹厂之前全部债务,买受人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产生了重大误解。

临澧县人民法院称,由于该院在拍卖公告中对标的物的文字说明不具体不严谨,拍卖公告未明确爆竹厂的资产及股权的具体内涵,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使其购买目的无法实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拍卖予以撤销。

杨健认为,他愿意依照《评估报告》对花炮厂的资产、债务描述来承担债务,法院一个月内直接撤销拍卖和执行裁定,“显得太草率”。

接到新的裁定书之后,杨健曾联系一名乡镇干部,询问对方为何在开拍前劝说他不要竞拍。对方解释,这家花炮厂情况复杂,当初才建议他不要购买。杨健告诉记者,“我也不知道,他们当初确实是好心,还是有其他什么想法”。

县法院称“拍卖公告不严谨才撤销拍卖”

常德中院已对案件立案重新审查

杨健表示,他缴纳的1000万余元拍卖款,部分是借贷款,一直在产生利息,“资金损失还好说,主要是打乱了本来的经营计划,厂子迟迟交接不了,肯定是很受影响。”

11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临澧县人民法院,了解这起拍卖被裁定执行后又被撤销的原因。

该院院长王成勇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厂的经营许可证属于特种许可证,办理和监管都很严格,很多从业者即便背债也愿意拿到这样的证件,以便扩大经营。“所以,竞拍人是为了继续经营才买下这家花炮厂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买到这家企业的资产继续经营的,也应该相应继承它的债务。”

王成勇解释,对标的物的债务、股权质押等情况,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写在拍卖公告中,竞拍者应该自行做市场调查;评估报告中的负值51万,指的是总资产与总负债的差额。“这个花炮厂还有千把万的应付款,这是实际债务,应该由买方承担。当然,不能要求人人都特别熟悉法律,所以我们说拍卖公告文字不严谨,应该写得更细致一些。但也不能就说是判错了。案子现在已经到常德市中院了,我们按常德中院的判决处理。”

至于杨健“拍卖前被打招呼不要竞拍”的说法,王成勇称纪检部门已对相关情况调查,打招呼的是当地分管生产安全的干部,“是出于好心才劝说。竞拍人的厂子之前出过事故,担心再接手这个复杂的厂,可能会出事故,并不是怕他搅局而故意阻止。”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华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实没要求拍卖公告详细描写标的物的负债情况,竞拍者买下企业经营,也要承担这家企业的债务,但债务情况要以评估报告为准。“如果评估报告完整有效,包括了应付款内容,竞拍者应遵守执行。竞拍者也有权向本级法院提出异议,本级法院维持原裁定后,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看上级法院如何处理。”

11月1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常德中院已经对这起拍卖案正式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