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兴达船务水运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罚
近日,清远海事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对英德市兴达船务水运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据悉,该公司因船舶停泊时未按照相关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违反了海事管理法规,因此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此次处罚的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4)091302023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处罚机关为清远海事局。
在处罚依据方面,清远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对英德市兴达船务水运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行政相对人(当事人)代码为9144**********7030。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英德市兴达船务水运有限公司的警示,也提醒了所有航运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法规,确保船舶停泊时留足值班人员,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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