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府旧址的南侧,隔着三月三广场,是现在的五指山市市委大院,院内还有一栋二层“红楼”,正是当年的中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旧址。只是因为位于机关大院内,外人很难见到这栋建筑。
这栋办公楼建成于1955年,坐南朝北,钢筋混凝土结构,共两层。第2层屋盖为硬山顶,瓦面为灰布筒瓦。楼长46.5米,宽5.5米,高10.9米,占地面积2664平方米,建筑面积5329平方米。
1958年自治州州委迁至海口与海南行政区公署合署办公,1959年至1961年为保亭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1962年恢复自治州党委,该楼为自治州州党委办公楼,1987年12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撤州后为通什市人民政府办公楼。2001年,通什市改为五指山市,为市委办公楼。(琼13,第三批海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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