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局在开展“两个通道”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了三处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被占用的行为,两家单位及一名个人被行政处罚。
检查期间,消防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大兴区青云店镇某管理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院内南侧消防车通道被车辆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某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检查某文化传媒公司时,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南门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最后,执法人员在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白某在楼内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白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两个通道”专项治理,大兴区消防救援局将加大检查宣传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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