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州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饶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担任审判长,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方指控,2024年4月,被告人饶某某在全州县某村采取胁迫手段,强行从被害人谢某某处劫取财物。因被害人无法满足饶某某所要求的数额,饶某某残忍地将被害人杀害。饶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在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对全部卷宗进行了仔细审阅,并多次研究案情和证据,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杨晓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高效、流畅,各环节衔接井然有序。
据了解,本案是桂林市法检“两长”再次同庭履职的案例,体现了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头雁”效应,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庭审结束后,桂林中院组织了座谈会,邀请公诉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命案预防治理工作进行交流。桂林中院通报了近年来审理的全州地区命案的基本情况,并反馈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会各方就命案预防治理工作的改进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
桂林中院强调,要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命案可控”的理念,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命案预防治理工作,确保发现在早、防范在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桂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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