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出实招 安商暖企见实效

——龙岩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倾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0日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龙岩市检察院全面落实落细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举措,找准司法助企、法治惠企的切入点,打造“风展红企”品牌, 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高度自觉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以前遇到法律难题,总发愁不知道怎么办,现如今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问问检察官。”今年9月,福建某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

原来,不久前,该企业负责人因遭受合同诈骗而一筹莫展,企业运转也趋于停滞,而今,通过检察机关办案,该企业不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还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进一步梳理了经营风险点,完善了管理模式,遇到法律问题还可以直接咨询挂钩检察官,企业又恢复到忙碌而有序的生产经营中。这是龙岩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打造“风展红企”品牌的一个缩影。

强化履职

企业难题桩桩化解

“谢谢检察官们的主动作为,为我们‘搬’开了影响企业生产的‘绊脚石’。”今年4月,龙岩市永定区某矿业公司经理对检察官表达感谢。

此前,永定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恶意举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案。自2021年5月起,被告人邱某某为了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长期恶意举报被害企业,多次蹲守道路虚构货车超载的事实向主管部门举报,导致承包矿业公司石头运输的龙岩市某物流公司运输货车无法正常运输,影响了十多家下游企业原材料供货和生产。

受理此案后,永定区检察院深入被害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难题及法律维权等情况。及时启动“检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到受害企业现场化解了矛盾,促成双方和解。同时,强化释法说理,被告人邱某某从一开始的坚决不认罪,到最后真诚悔罪,保证今后不再扰乱两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取得了被害企业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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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

今年4月3日,永定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有力震慑了“无信者”对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不法“觊觎”,帮助两家被害企业从困境中回归正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企业需求在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龙岩市检察院依托涉企案件办理中心,强化两级检察院一体联动办案、公检法司衔接配合,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强化涉企案件监督、完善司法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依法严惩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串通投标,以及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50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犯罪8人,追赃挽损5600余万元,聚焦涉企“两项监督”监督立案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