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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一份震惊中央的批示划破长空:由陈云亲自下令,对广东海丰县委书记王仲执行死刑。这一决定在当时的政坛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因为王仲成为了改革开放后首个被处决的县级以上干部。

时代潮涌历史转折,1978年中国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在这片热土上,一些人却在经济腾飞的背后走向了歧途。海丰县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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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这位1976年走马上任的海丰县委书记,同时身兼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一职。这个特殊的身份,让他在改革开放初期拥有了巨大的权力。随着两岸三地交往日益频繁,大量群众急切希望往来港澳和内地,而这些审批权限都掌握在王仲手中。

权力的诱惑是致命的,1979年秋天一位苦等二十多年想探望母亲的广播员,用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打开了王仲贪腐的闸门。这次"破冰"之举,让王仲尝到了权力寻租的甜头,此后他在权力的迷途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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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年间王仲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参与走私,据后来统计仅在其家中就查获手表263只、收录机17部、彩电1台、电风扇2台、衣物182件、布料442米等物品,总价值达58141元。此外他还在管理往来港澳人员方面收受贿赂11608元,贪污缉私物资、受贿共计6.9万余元。

在当时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八十年代初期,普通工人月薪不足百元,"万元户"都称得上富裕家庭。王仲贪污的金额,相当于普通工人一百年的工资总和。

更为严重的是,在王仲的纵容下海丰县形成了一股歪风:走私成风,投机倒把盛行,人心浮躁不务正业。学生不愿读书,农民抛弃农田,当地干部也沆瀣一气集体腐败,这种恶劣现象严重损害了改革开放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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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终将到来,群众的举报信最终惊动了中央,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作为党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他指示要"严查严惩",但同时强调要"实事求是,不伤及无辜"。

经过缜密调查,王仲的罪行被一一坐实。在处理意见上,也出现了不同声音。有人认为应当从轻处理,理由是腐败在客观上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陈云最终拍板:对王仲执行死刑。这一决定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

1983年王仲在汕头人民广场被执行死刑,这一声枪响不仅终结了一个贪官的生命,更向全党发出了严厉警示:腐败必究,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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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案的深层启示在于:权力若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就能在短期内聚敛如此巨额财富,暴露出当时基层权力监督机制的严重缺陷。这也印证了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警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

从建党之初的谢步升案,到改革开放后的王仲案,再到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都证明了我们党始终保持着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腐败现象如果得不到根治,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

今天回顾王仲案,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它警示我们: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任何人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都将付出沉重代价。"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仅是口号,更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以贯之的反腐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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