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后
本应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然而有些驾驶员非得铤而走险
侥幸之后,必将严惩
案情回顾
近日,王某饮酒后驾驶贵 F****5的一辆普通货车从威宁自治县么站镇么站街上往么站镇抱都村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么站镇九可线 9 公里 800 米处,被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么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的结果为100mg/100mL。
经民警核查发现,王某于2022年3月24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威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1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此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酒后驾驶的危害
因酒精麻痹作用,会使驾驶人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非常危险,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什么是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之前已经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二次酒驾的认定标准包括:
●第一次酒驾已经被相关的行政部门予以认定,并且已经给予处罚。
●第二次酒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酒驾的标准,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需要注意的是,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查到后,在以后任何时间被查到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二次酒驾。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威宁公安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和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守护出行平安
来 源:威宁公安
编辑:杜应妮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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