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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科一 、 斩科二 、破科三……

一路历经“磨难”考取的驾照

有些人却不懂得珍惜

实习期内就敢酒驾上路

这不

驾驶证还没“转正”

就直接“下岗”了……

6月30日凌晨,桂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叠彩大队在东二环路乌石街路段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排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黑色小轿车行驶状态异常,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民警靠近车辆后,当场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酒味,初步判定其涉嫌酒驾。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胡某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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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胡某的驾驶证于2026年1月初次申领,案发时仍处于实习期。作为新晋驾驶人,胡某无视交通法规,酒后驾车上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重缺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胡某在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注销其实习期驾驶证。这意味着,胡某须重新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全部科目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交警提示

酒驾整治不分昼夜、全天候在岗,深夜、凌晨绝非违法“空档期”。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经验薄弱,更应严守交通规则,杜绝侥幸心理。

请所有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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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