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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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敏介绍,陕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以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提升审判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据悉,陕西省高院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行政审判中做到“换位思考”,坚决克服消极审判、机械司法的办案思想,深刻认识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聚焦合力,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陕西省各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模式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切实防止程序空转。制发《关于加强立审衔接、统一行政案件起诉条件审查标准的意见》,建立立案庭及行政庭法官一体联动释明机制,规范统一审查标准,引导当事人就核心争议提起诉讼,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把协调化解工作贯穿行政审判始终。充分发挥庭审作用,严格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牢固树立“判到位”理念,依法选择最有利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着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切实推进执法司法有机衔接。与重点领域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判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联动水平。

会上发布的十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主要围绕人民法院通过认真分析纠纷成因,精准把握当事人实质诉求,聚焦案件实质争议,通过发送诉中及诉后司法建议、示范性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与行政调解及专业调解组织合力化解、实体裁判等多种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今年以来陕西省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旨在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扩大“事心双解”的群众影响力和“为民服务”的行政机关公信力。

姜敏指出,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应认识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行政审判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增强行政与司法合力,促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周玮漪)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