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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25日要求对涉嫌不当合并、会计舞弊的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5亿韩元。和上次一审时一样。

首尔高等法院25日举行了李在镕上诉案的终审公判。当天,检方主要说明了三星集团非法合并及会计舞弊事件的核心争论点——证据证明、违反资本市场法的争论点。

之后的最终意见是:“该事件是被告人为了继承集团总裁而破坏资本市场法根基的事件。在宪法中,我们的社会摒弃市场支配和滥用经济力量。在资本市场法等方面,为了实现这种宪法精神,准备制度性装置。”

“但被告人为了集团总裁的私利滥用权力,恶意利用信息不对称性滥用经济权力。”“至此,制度机制失效,被告人破坏的不仅是经济正义,还有经济股东之间的公平竞争等宪法价值。”

检方还提到了在合并过程中动员三星证券PB组织确保表决权的情况。检方提到:“被告人在该事件合并时,由于股东的反对,合并成功变得不明朗,所以赞成合并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欺骗了股东。”

其宗旨是,当时有组织地动员证券公司PB获得表决权,属于不公平交易行为。同时,检方解释说,被告人向投资者假装是通常的咨询,诱导他们赞成合并。

检方强调:“赞成合并的实际结果不是国家利益,而是特定个人的利益和多数投资者的不利。这一案件的判决将成为今后财阀结构企业会计处理的一个基准点。如果给予免罪符,控股股东将肆无忌惮地动用违法和变相手段,朝着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向推进合并。”

最后,检方提到,为了让资本市场朝着透明、公正的方向飞跃,请撤销原判,对被告人全部宣判有罪。

具体来说,李在镕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款5亿韩元;前三星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被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款5亿韩元;前财经组副社长金钟中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罚款3亿韩元;三星生物制剂代表金泰汉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前三星物产代表金信、崔致勋各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3亿韩元;前三星物产建设部门代表李永浩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3亿韩元;三正会计法人常务有期徒刑4年;三正会计法人被判处5000万韩元罚款等。

检方求刑后,将进行辩护人辩论和李在镕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