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聚焦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两大功能,为建设“法治长乐”构筑坚强保障,在依法治区的道路上留下坚实的足迹。
宣传接地气 法律意识进心中
“我家楼上装修,噪音大得让人受不了,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您有权要求他们在特定时间段内减少噪音。您可以先和邻居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物业或者生态环境部门投诉。”
“现在有很多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要怎么应对呢?”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特别是那些要求您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人。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与家人或朋友商量,或者向警方报案。”
你有疑惑,我来解答。在长乐,司法干部和群众热情交流的场景处处上演。
长乐区司法局结合“长乐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全区各单位多层次、全方位进行法律的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206场次,发放法治书籍、折页、宣传品等宣传材料30000余份。轻松的氛围、热情的回复,吸引着群众驻足询问,并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关注法律方面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品牌创特色 基层民主再提升
潭头司法所组织镇“蒲公英”志愿者在华威广场开展法律援助系列惠民活动
不久前,有媒体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强村富民谱新篇”为题,对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行专题报道,展示了该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取得的亮点与成效。
近年来,长乐区持续实施“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法治文化阵地工程建设,重点推动古槐镇屿北村、文武砂街道东湖社区等普法示范点创品牌、出经验。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完成营前街道长安村、航城街道洋屿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对已获评的48个村(社区)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制度。
同时,深入推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成2620名“法律明白人”、2650名“法治带头人”登记造册,进一步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公益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与使用,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促进保障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决策和依法治理。
目前,长乐已实现全区264个村(社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服务有质量 群众权益得保障
今年8月,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福州新区服务站、福州市长乐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云工作室、福州市长乐区涉台检察联络室揭牌,通过法律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帮助台胞台企解决在法律援助、权益维护、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
今年,长乐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9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全年开展5场《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长乐创新优化公证服务,持续推进公证服务减证便民提速,进一步优化受理环节,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限,推出容缺受理、上门办证等多项利民便民举措,不断提升办证质效。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3583件,其中当天办结的公证共5478件,为海外侨胞办理远程视频公证255件。
此外,还组建了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提供一对一免费“法治体检”服务,今年以来为49家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投身“攻坚战” 一线办公促发展
今年年初,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征迁工作“攻坚战”正式打响,长乐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统筹安排六个司法所人员配合湖南司法所一起开展涉法涉诉保障和涉迁户争议调解工作。
长乐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投身综保区征迁工作,选派擅长调解征迁类纠纷调解员进驻征迁指挥部,在签约点设置调解协议签订点和法律咨询点,安排人员在项目签约点一线办公、一线调解,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涉迁户争议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宣传讲解征收补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助力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乐区司法局还调动律师队伍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意见征询,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服务上的“外脑”和“智囊”作用,为征迁工作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长乐区司法局主动融入征迁工作,做好证据保全和拆迁选房现场抽签公证。办理重点项目征迁证据保全公证45件,拆迁安置选房抽签现场公证35件,为征迁指挥部和征收公司提供法律意见13条,代写法律文书19件,参与调解征迁争议纠纷996余件,助力四个片区征迁和福州新区建设。
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乐区司法局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穿、左右连通”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设有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及308个调委会,实现“区、镇、村”三级全覆盖。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455件,其中化解重大疑难案件25起。
长乐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普法示范点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的工作合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定期培训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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