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市法院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通过联手办案,一下子解决了三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执行的案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6万元。

李某是这三起涉农民工工资拖欠案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高邮市法院判决偿还农民工工资2.6万元。前段时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邮市法院执行干警顾亭对李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仅有2600余元,不足以给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经调查,李某虽然户籍地在高邮,但长期不在高邮居住。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给付三笔工资款,试图推脱至年底再说。

在经过数次查控后,顾亭通过查找李某在省内有无其他在审案件的方式寻找其下落。经过仔细筛查,李某恰好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上诉人,该案的二审法院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即,高邮市法院执行局向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发出请求协助执行的要求。得知消息后,徐州中院执行局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商定待案件开庭后,第一时间将消息告知高邮市法院执行局。

不久前,在收到案件开庭消息后,高邮市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徐州中院。此时,李某依旧态度消极,表示最多凑足1万元,余款仍需等到年底。鉴于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决心后,李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凑足2.6万元,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江苏工人报 管小天 东方 王槐艾)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