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更快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仙游法院积极探索“法庭+执行”办案模式,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相邻权纠纷执行案件下沉基层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对案件、当事人、地理环境熟悉的“地缘”优势,将相邻权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用法治力量守护百姓平安幸福。
案情简述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郑某相对而居。2020年间,郑某将沙石料堆放在吴某门前,并用铁皮堵住原有的出入通道,致使吴某一家无法正常通行。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郑某搬移消除堆放阻塞在吴某门前的沙石料、条石及铁皮等阻碍物。
判决生效后,吴某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吴某与郑某系邻居关系,法庭干警先行组织双方协商,劝解郑某主动搬移阻碍物。但郑某无动于衷,拒绝履行。为保障吴某胜诉权益的实现,法庭干警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实地测量,并联合该村两委召开协调会,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
明确了具体的执行方案后,鲤南法庭联合执行局,一同赶赴执行此案。到达现场后,法院干警按方案分工开展工作,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指挥挖掘机和工人对阻碍物进行搬移。历时三个小时的有序执行,沙石料、条石等阻碍物被逐一清除完毕,申请执行人验收后当场出具了结案证明。
“非常感谢你们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通行问题。道路通畅了,我们一家的心情也舒畅了。”申请人吴某连连表示感谢。
作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庭直接办理相邻权纠纷执行案件,有利于发挥人民法庭自身优势,妥善化解相邻权纠纷,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下一步
仙游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平安建设工作成果。
文 / 陈莹莹 张勇水
编辑 / 郑静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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